投标客 · AI 招标信息平台 数据来源于官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 · 中标 条件检索
招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119号中慧蔚蓝湾第1幢(南地块)32-3(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6:09:03

项目地区 重庆重庆市涪陵区
所属行业建筑工程
项目预算未公布
开标时间待定
采购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7 16:09:03

公告正文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 申请执行人, 执行人 未接听电话, 发短信通知 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 于2026年 10 8 日10:00起 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 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8)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物: 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119号中慧蔚蓝湾第1幢(南地块)32-3

标的物位于 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119号中慧蔚蓝湾第1幢(南地块)32-3 小区名称为中慧蔚蓝湾 。房屋结构为 钢筋混凝土 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 93.84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 76.56 平方米, 房屋用途为 成套住宅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8年08月31日 目前空置。

特别说明:

(1) 变卖 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

(2) 本次 变卖 范围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

3 )据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于标的物物管处了解到,标的物从2021年11月--2026年4月物业欠费合计为9475.96元(物业收费标准:1.87元/平方米/月),水、电、气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变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管、水、电、气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4) 本次 变卖 标的物产权 为大证,未办理独立产权登记,本次 变卖 为现状拍卖, 变卖 成交后,分户办证事宜及产生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去相关部门了解,因过户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5 标的物 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 变卖 标的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 变卖 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6) 标的物 变卖 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 48.7 万元;变卖价: 27.272 万元;保证金: 2 万元;增价幅度: 25 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变卖方式:1.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在淘宝网上在线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 重庆 渝豪拍卖 有限公司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重庆 渝豪拍卖 有限公司 安排。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002315547

重要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 于变卖开始7日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变卖开始7日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联系。

九、竞买人缴纳 变卖价全款 (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 变卖开始7日前 到本院现场报名。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竞买或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在 变卖开始7日前 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 淘宝网 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 通过下列方式缴纳:

直接缴纳至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实验路支行;账号:9558853100016080917)。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公告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内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有涉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淘宝网 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002315547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0316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808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 十七


本站摘要

全国建筑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119号中慧蔚蓝湾第1幢(南地块)32-3(变卖)的公告。采购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上一篇:阳西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阳西县沙扒镇荣盛山湖海商住小区一期10幢3109号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22)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07706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下一篇:垦利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提升项目(石大胜华西侧土地整理-环氧氯丙烷)招标公告

本信息来源于官方公开渠道,仅供企业参考,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联系我们